要用高西的雷明顿双管猎枪,说那玩意儿看着霸气,可是这枪有个缺diǎn就是威力太大了,对付大家伙还行,如果对付这种小兔子的话,那就很容易造成眼下这种状况。
“说了那枪威力太大的,你还不信,用这个吧,不仅容易射击,而且威力也恰到好处,射程还更远。”高西将自己手里的a47递给了高朋,然后拿过了高朋手里的双管猎枪。
他对小动物没什么兴趣,所以枪的威力大一diǎn完全不是问题,高朋则是什么猎物都感兴趣,还是用威力较小的步枪更加合适。
“西哥,你怎么没打到猎物啊?”高朋看到高西什么都没有拿,就问了一句。
“别提了,遇到了狼群,我们就回来了,这狼群不好惹,所以还是轻易不要招惹的好。”高西随口解释道。
“这山里头真得有狼啊?我来这里之后还没见过呢,要不然打只狼,咱们尝尝狼肉吧?”高朋听到狼反而兴奋了起来。
可是高西一想到刚刚看到的场景就忍不住想吐,摆了摆手道:“算了吧,狼肉我吃过,不好吃,跟老树皮似的,兔肉比它美味一百倍。”
虽然说的是违心的话,可是最起码现在高西是真得不想去吃狼肉了,那个场景实在是让他到现在都非常反胃。
“汪汪!”突然间,闪电对着一个树丛叫了起来,这顿时吸引了高西和高朋的注意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