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下一秒,周末和康纳斯异口同声说道:“菜鸟。”“第一次杀人。”
没有连环杀手会犯下如此简单的错误,只有极度紧张的人才会这么鲁莽。
话音落下时,周末和康纳斯又一次同时看向了对方,谁也没想到他们俩居然会在这一秒做出完全相同的判断。
“鉴证科,过来拍照。注意尸体手背、手臂上的土迹,膝盖处的擦伤。”康纳斯起身道:“法医。在鉴证科拍完照以后从死者的内裤、口腔内提取dna证据,不要挪动尸体。此后,鉴证科在回到工作位置从尸体身上提取指纹。”
康纳斯办案非常严谨,宁愿让鉴证科和法医交替工作也绝不让一个部门在连续性的工作下破坏有可能成为证据的任何东西:“米格利特,给当地治安官打电话,并告诉他来见我之前最好先想好怎么解释这么久还不到案发现场的原因,他是不想干了么??”
这是一个一丝不苟的警察,他无法容忍现场出现哪怕一处不符合程序的地方,这种性格注定了他要得罪很多人,却又和亚当的强迫症不一样,康纳斯是一个标准的完美主义者,看不得些许瑕疵。当然,除了他自己。
周末伸手将死者的裙子盖上,起身从尸体前让开,正当他要躲开位置的那一秒,他发现死者脚上的鞋面有刮痕,像是向前扑到时擦着地面而留下的痕迹,或许,这正好能解释死者为什么膝盖上有擦伤。
“别看了,死者生前被人追逐过,衣服完整、手臂和手掌处有土迹的就是在摔倒时支撑地面造成的,衣服没有破损是因为她和死者认识,内裤被反穿则证明她肯定在这片树林的某处和某个男人发生过---性---行为,不是强迫,是自愿的。”康纳斯说的是男人,而不是男孩,如果是男孩,无论他们之间是否是情侣关系,在---性---行为以后,得到满足的少年都没什么理由杀人,你要的都得到了,为什么还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