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是必须得踩在脚下的,而且还要一直不停地踩下去,这可不光是感情问题,这是关系到赤luoluo的利益的,容不得半点马虎。
第一份,大明帝国银行起诉倭国政府,后者至今未执行大明帝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也就是给那堆当年倭国人发的军票兑现,这些军票总面值达五百亿叻币,按照含金量,倭国政府需要向大明帝国银行兑现一万五千吨黄金。
这是必须的,这钞票是你们发的,你们自己说的,一香蕉票一叻币,而一叻币是零点三克黄金,当初你们逼东南亚华人把手中黄金白银美钞英镑都给你们,你们给了我们这个,现在我们要把我们的黄金白银美钞英镑换回来这没什么错吧?
这道理到哪儿我们也说得过去。
所以倭国政府必须得换,不换就强制执行。
“同意强制执行!”
杨法官庄严盖章签字,具体怎么强制执行一会儿再说。
第二,大众汽车起诉倭国丰田公司,后者侵犯大众汽车专利权,生产目前大众最畅销车型甲壳虫的山寨版,给大众汽车造成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失,因为他们那种粗制滥造的小破车严重影响了大众汽车的形象。
话说丰田SA的确是山寨甲壳虫,这一点是无论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两辆车摆一块儿直接让人傻傻分不清楚,但这时候的汽车实际上就是大家你山寨我我山寨你,并没有外形专利什么的。而且这款破车在倭国也没卖出几辆,这时候倭国人哪有钱买私家车,也就是些有钱的驻日米君图个新鲜,偶尔有人买,从四七年投产到五二年停产,也不过才造了两百多辆。
但是,这款车却在丰田汽车最艰难时期延续着最后一丝生机,所以杨丰必须给斩断了,而且要以最凶残地方式。
专利问题是大问题,大明帝国在专利保护上是绝不含糊的,而且大众汽车在大明帝国也的确拥有甲壳虫的汽车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