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帝国经济繁荣的主要支柱。国民总收入从1919年的650.9亿龙币增至1927年828.1亿龙币。人均收入从1919年的620美元增至1927年的681美元。中华帝国向海外的资本输出额从1918年的70亿龙币增至1927年的272亿龙币(二者都不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各国欠中华帝国的债务),中华帝国的商品输出从1919年的69.71亿龙币增至1927年的151.57亿龙币。从1919年到1927年,中华帝国的整个工业体系生产率提高40%,农业提高26%。北_京、天_津、上_海成为全球前三大金融中心,伦敦则降至第四位,纽约在中华帝国的控制下成为第五,柏林屈居第六位。
但是,在经济繁荣的同时,也隐藏着不少的危机。
首先,是农业长期不景气。农产品价格下降,很多农民陷入沉重的债务,有的失去农田,背井离乡。许多农场主也破产了,农民的收入偏低,购买力大大下降。其主要原因是战后欧美各国的农业生产已相继恢复到战前水平,中华帝国的农产品输出大为减少,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生产增长不快,结果造成供过于求的现象。
其次,一部分工业部门如纺织、煤矿、造船、制革等部门长期处于萧条状态,开工不足,不少工人失业。再者,由于企业集中程度高,兼并之风盛行,中小企业受排挤,财富分配变得悬殊起来。据中华帝国商务委员会1926年关于国家财富及收入的报告中说:“国内占人口1%的最大资本家占有财富达59%;占人口12%的小资本家占有财富达33%;而占人口87%的包括产业工人、小农及小店主等广大人口只有8%的财富”。到1927年,15家大公司集团控制了全中华帝国电力的80%,20个集团控制了98.5%的跨省输送电路等。1927年约30%的中华帝国家庭总收入在全国总收入的比重不足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