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绘…….”
“好,好啊!”不管对陈文强的有多少怨懑,袁树勋对陈文强的能力还是相当钦佩的,这些实打实的物证可是向朝廷邀功请赏的凭恃。
而且,名义上还是警察,但装备、气势已经远超过巡防营的武装警察,令袁树勋感到了莫大的威压。也许直到现在,他才真正知道陈文强为何如此强硬。
略微寒喧之后,袁树勋和陈文强都是一脸轻松地走进了督署。装样子,这是在官场上混的基本功,即便恨得咬牙切齿,表面上也不可能带出来。喜怒不形于色,城府甚深,那才是一个合格官员的要求。
在厅堂落座,没说几句,袁树勋便有些着急地提到了对西南饷粮的供应上。毕竟那边催得越来越紧,形势似乎也越来越严峻,吴禄贞的描述让袁树勋觉得士兵哗变是迫在眉睫。
“大人,如果盐政改革能够持续,官盐的销量能够上升的话,粮饷还是有所保证的。”陈文强率先说到了盐政的事情,就等着袁树勋最后表态。
纲法得以推行的前提是盐销区的划分与引额的分配。为保专商引岸的推行,清代牢牢确立了盐产区与盐销区的一一配套。按照规定,一旦盐销区划定,产区与销区之间就形成一种固定的关系,盐商只能在规定的盐场买盐配运,按规定的路线转输,然后在规定的引地销售。否则,即以私论,“凡将有引官盐,不于拘该行盐地面发卖,转于别境犯界货卖者,杖一百。知而买食者,杖六十”。这就是清代产盐与销盐的基本态势。
从食盐的颁引、征课到产运疏销,盐务衙门均有“分治其事”之权。还应指出,除盐务衙门外,地方行政官员也有疏销盐引、核定盐价、缉查私盐的责任。特别是在通商疏引方面,上自督抚,下至州县卫所,责任更为重大,所谓“征课为盐官之专责,而疏引缉私,则地方有司亦与有责焉”。
为与纲法体制相配合,盐商组织对盐务管理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