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收回路权,由中国商绅集资,通过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建设铁路,是件大好事。特别是随着经济上的民族主义思潮的勃兴,“拒外债、废成约、收路自办”成为全国士绅的鲜明口号,收回矿权和路权也成为了国民的自觉运动,特别是知识界和民族工商界都为之大力鼓吹。
由此,中国人“不借洋债、自行筑路”便也成为热潮,各地商办的铁路公司也陆续成立,如广东潮汕铁路公司、湖南全省支路总公司、川汉铁路有限公司等。但是,资金不足是商办铁路的最大问题。譬如广东筹集股本一千四百万两,相当于广东境内粤汉铁路投资的一半;湖南筹集五百万两,不到粤汉铁路湖南境内投资的五分之一;四川筹集一千六百万两,只相当于川汉铁路西段(成都至宜昌)投资的六分之一。
另外,这几个省为了集股,又设立米捐、房捐,甚至抽收租股(按亩收租股)、盐股、茶股、土药(鸦x片)股,小户、贫农也在所难免,徒增负担。而铁路公司职员的侵蚀挪用,更是常事。最为讽刺的是,四川在1903年成立了铁路公司,尚未修一寸铁路,却已支出一千多万两,账目堆积如山,无法算清。如此商办,粤汉、川汉铁路通车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
与此相对应的,借助外资修建的铁路则大都资金充足,建设速度也快,如京汉铁路、沪宁铁路和汴洛铁路三条长线陆续竣工,这和“奏办多年,多无起色”的那些商办铁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由于当时国内极度缺乏铁路建设和管理人才。因而在铁路修建过程中外方派出这方面人才,这似乎也不为过,很多时候也谈不上有意控制中国路权。就这点而言。民族主义固然激越动听,但效果却未必上佳。
张之洞和辜鸿铭看到了这一点,但在民族主义纠葛的背景下,决策就陷入了两难境界:继续商办政策,则于铁路修建的迫切要求和国家的长远发展不利;但要举借外债、实行铁路干线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