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头,自豪的挺着浑圆的胸脯道:“我的老公可是最棒的,不需要收拾,都已经太勾人了,你再收拾一下的话,我怕她们抢我的。”
听着齐备的话,刘风不由的大汗,根本不敢接齐备的话,要知道……他外面可是真的勾了女人的。
喝了口红酒,刘风道:“要不……咱们一会一起去买几套衣服吧,我倒不怕别的,主要是不想让你丢人啊,咱现在穿的虽然不错,但是你也知道的,现在是拜金的社会,咱现在穿的,虽然不是什么地摊货,但是也不是什么名牌!”
摆了摆手,齐备混不在意的道:“那有什么的?只要咱们穿着舒服就好了,他们爱怎么看是他们的事,她们交的是我这个人,又不是我身上穿的衣服。”
“这……”挠了挠头,刘风知道,齐备接触社会还是太少了,高中时期,基本就知道埋头学习,上了大学后,虽然这都大三了,可是其实才上学两个周而已,其他时间都在家生孩子,照看孩子呢,完全脱离了社会。
以前是为了方便,也为了健康,所以齐备的衣服,根本不讲究什么牌子,全部都是纯棉的,这样对人体更健康!
至于刘风,身上穿的都是普通品牌的服装,不是他买不起贵的,而是买了也没意义,平时上班都要穿消防队的制服,因此买其他的名牌服装根本就没有意义,根本没机会穿!
深绿色的军装,威风的大盖帽,国徽,以及一杠三星的上尉肩章,这都是刘风的最爱,平时上班时都会穿戴,这个样子走出去,什么地痞流氓,全部都得爬的远远的,当天……要是刘风穿上这套服装的话,那些工商的家伙也不敢动手打刘风了!
对军装的喜爱,让刘风对其他的所有服装,都失去了兴趣,平时的衣服都是怎么舒服怎么穿,完全不管档次,更不讲什么名牌,军人和名牌虽然不能说是绝缘的,但是却真的没什么机会穿,很少有军人痴迷于时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