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空之城,那么留下来修补他心爱的蒂凡妮也是好的。
罗格拿他也没办法。温拿肯投降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自然不能逼得厉害了。可是也不能任由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因此罗格请死神班也留在蒂凡妮,叮嘱着他暗中监视着温拿。不过看死神班一有空就满脸堆笑,拿出那把细剑猛瞧的样子,罗格实在难以放心。死神班的细剑确实是个好东西,不断变幻、交替出现的的土黄色和浅蓝色光芒分别代表了迟缓与衰老两种负面效果。可是这种程度的魔法武器罗格也见过不少,他实在不明白死神班为何会如此痴迷于它。
罗格问了,但死神班只是笑眯眯地给了他一个轻蔑的眼神,那意思是你见识不足,跟你说了也白说。
安德罗妮则天天在蒂凡妮四处乱转。罗格每次感应到她,都发觉她在高速移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至于修斯,一直与芙萝娅呆在一起,喝喝茶,把魔法药当果子品尝,要多悠闲有多悠闲。罗格屡次向这老狐狸请教今后的行止,结果每次都只得到这么一句话:“你只要时刻追随女神光辉的指引,自然会得到神的佑护。”
修斯说这话时的虔诚口气和神圣姿态,简直可以骗倒世上绝大多数人,只不过罗格是坚决不信的。修斯身为一个精灵,可是自从奥黛雷赫出现后,他老人家就绝口不再提希洛。信仰之虔诚,由此已可见一斑。
除此之外,两个老伙计也颇让他头痛,罗伯斯基想当蒂凡妮城主,而埃特想领兵,三天两头在他耳朵边聒噪。罗格最终还是决定将两人先带到燕京,蒂凡妮由华莱士驻守。至于埃特的领兵要求,以后再慢慢想办法。
这位魔法剑士个人实力是足够了。十一级斗气加上六级的魔力也足以与拥有十三级斗气的武者相斗而不落下风。但是,如果埃特只修斗气的话,他现在早该拥有十四级的斗气了。
不过个人力量高低其实与领军本事无干。整个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