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窗帘边的英国特工看见乞丐追在格瑞夫身旁要钱的画面,而格瑞夫挥了挥手,拒绝了那个脏兮兮的可怜人。他看起来急着回家处理他的电台还有密码本,没有时间理会一名讨饭的乞丐。
很快格瑞夫就穿过了马路,走到了自己房间门口,他微笑着从衣服内口袋里掏出了小巧的手枪,然后用钥匙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他知道今天自己必须要死在这里了,战死在这片敌人的土地上。自己的灵魂一辈子也回不到自己的家乡,而自己为祖国做出的一切贡献,今后也不会再有人知晓了。
为了保全整个加拿大甚至是美国境内的德国间谍网络,他不能逃跑也不能被活捉,曾经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到过背叛德国成为英国或者美国的双面间谍,不过他想起了自己在国旗下面发下的誓言——当年还是魏玛共和国的国旗呢,现如今都已经是万字旗了,还真是岁月如梭啊。
屋子里可真热闹啊,好几名英国特工,他顺势开枪结果根本就没有击中任何目标,子弹打在了沙发上,打出了一个大洞然后掀飞了里面的棉花碎屑。
早知道就应该多练练枪法的啊。格瑞夫在脑海里苦笑了一下。文职间谍其实根本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杀人放火偷取情报甚至还能飞天越墙——美国队长穿西装,代号叫007么?
绝大多数间谍其实很朴素,他们有可能是某个机关的文员也有可能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头子,这些人提供的情报五花八门需要分析和处理,当然这些人如果暴露了身份往往也没有什么自保的手段,他们锒铛入狱哭得寻死觅活,为了活命往往会出卖自己原本的组织。
所以不要去羡慕什么间谍,这种人现实生活里一抓一大把,生活的一点儿也不刺激,过程一点儿也不浪漫。他们可能骑着自行车背着个破书包再往里面塞一个傻瓜照相机就成了刺探军情的敌军间谍,然后把某地军营里囤积了3吨豆油可能要发年货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