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貌算是中等偏上,唯一有些遗憾的是胸前有些平的年轻女子走到了孟德福的身边,低声问道。
孟德福很绅士的微微一笑,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喝了一口。
那名年轻女子回了一个微笑,转身离开。
“这是什么意思?”胖子好奇的问道。
“如果看对眼了,就跟着走,如果没看对眼,就直接喝酒,这叫举杯送客。”孟德福为胖子扫盲。
胖子明白了,看来这里面的道道还挺多呢!
孟德福虽然不是猛男壮汉,但好歹是生于长于上层大家族当中,那种长年累月积累出来的气质对年轻的女人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再加上他有点小帅,穿着得体,很是吸引了不少美女过来。
可孟德福一个都没有选,似乎已经告别了曾经那段荒唐的岁月,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了。
“你的眼光这么高啊?”胖子疑惑的问道。
孟德福微微一笑道:“胖哥,我今天晚上的任务是陪你,你先挑,你挑完离开之后才轮到我,今儿个你是主角,我就是一配角。”
胖子看了看孟德福,又拿起酒杯,接着反光看了看自己,怒道:“你是配角?奶奶的,我怎么感觉我才是衬托你这朵红花的绿叶呢?”
可不是咋的,胖子穿的是休闲服、休闲裤、休闲皮鞋,一身休闲套装。可孟德福呢?穿着一套合体的休闲西服,虽然也搭了休闲的边,但好歹那是西服,而不是胖子这一身搭着运动服边的休闲套装。
虽然胖子有些自恋,但还没有自恋到如同凤姐那样认为天上地下帅到惊动美国总统的程度,和孟德福的小帅一比,胖子直接就被比没影了。
体型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一个胖子能顶上两个孟德福。
至于发型,好吧!胖子现在不是光头,但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因为发质太硬根根立着,乍一眼看去还以为是仙人掌或者是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