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不错哦!”胖子笑道。
“当然,这是我未婚夫送的定情信物。”莲语趾高气扬道,调整了一下坐姿,不着痕迹的用另一只手将这枚戒指盖住。
“天啊!难道我还没有开始的初恋就要变成失恋吗?”胖子一副悲催样,低呼一声踉跄败退。
理德森看着胖子有些魂不守舍的样子,关切的询问了几句。
“没事,我和朋友开玩笑而已。”胖子安慰道,虽然面色如常,但是心中却翻起了惊涛骇浪。
戒语中,戒指佩戴在无名指的含义是终身不娶、终身不嫁,当然,这条对胖人基本无效,因为胖人除非定制,否则很难买到合适大小的戒指,市面上最大号的戒指,也只能套在无名指上。
戒指佩戴在食指上的含义是独身、单身、渴望找到另外一半。
戒指佩戴在中指上的含义是已经有了男、女朋友,并且处于热恋之中。怪里怪气的戒指不包含在这个行列中,因为将怪里怪气的戒指佩戴在中指上的人,习惯性的竖起这根指头。
戒指佩戴在大拇指上,那是扳指。
佩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代表的是已婚。
莲语说这是未婚夫送的定情信物,未婚夫不是丈夫,戒指应该佩戴在中指上才对,所以莲语这话显然是假的,是为了气胖子用的。
胖子也并不是因为这一点而感觉惊讶,之所以他惊讶,是因为这枚戒指的戒面是一块黑色的宝石,再想想博卡那个老蝙蝠的黑色戒面戒指,答案呼之欲出。
如果只有莲语一人佩戴了这种戒指还好说,刚刚胖子下意识的将目光扫过了莲语的姐姐凯莉的手指,同样也发现了一枚款式相同的戒指。
答案只有一个,莲语和凯莉都身具巫力,她们都在隐瞒自己的修为境界,她们所在的伯尔曼家族,实际上是一个巫师家族。
“胖子,其实你的运气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