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烽顿感欣慰,这样他就没了后顾之忧。
特种兵手里都拿着99式突击步枪,但秦烽很清楚,这些枪里是没有子弹的。在和平时期,士兵只有在打靶训练的时候才会领到实弹,平时训练都是空包弹。
没有子弹的枪拿在手里,说实话,比烧火棍还不如。
长时间以来,共和**方都以“枪是战士的第二条命”这样的准则,来培养士兵。士兵们严格遵守这一规章,对枪械的爱惜程度,几乎到了一种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烧火棍可以无所顾忌的随意挥舞,不失为一件大杀器;可没子弹的枪呢,不但不能拿来当棍子使,还得分出一大部分精力照顾它。
这么一来,特种兵的战斗力大打折扣。
所以说经验很重要,姓陈的就是因为没有经验,才下令全副武装。他以为这样很帅,很有气势,却没能想到根本上,既然是过来打架报,用橡胶棍岂不更好?
秦烽犹如猛虎搏兔一般冲入阵中,飞腿踹翻一名士兵,拧腰垫步踢出三脚,中间未做任何停滞,趁着身体重心正好是向前的,一拳轰出。
电光火石之间,五名士兵被打倒在地,撞翻了好几张桌子,砸坏的板凳更是不计其数。
他们手里的枪,真的成累赘了:就算是被打倒,也得牢牢的抱在怀里;就算是撞断骨头,也决不能把枪撞坏。
李姓中队长见手下挨揍,马上暴跳如雷:“好啊,敢跟军人动手,这次看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把他给我摁住喽,老子要让他见识见识马王爷几只眼!”
说话的同时,他拔出别在腰间的手枪。
他的枪里,压着满满一梭子弹,这是他出发前特意搞来的,当时倒是没想那么多,本着有备无患的想法。
刚举起枪,还没来得及瞄准,他面前虚影一闪,等回过神儿时候,高举的手已经变得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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