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帮弟子可谓是遍布天下,即使太平盛世也能发展到几十万之众,更何况是如此乱世,战争不断,兵马相交,无数家庭支离破碎,许多人家连饭都吃不起,纷纷加入了这个大家庭,也是丐帮。
洪七公一生最爱美食与自由自在,在没有大事的时候根本懒得管帮事物,所以经常以游历天下为由,消失的无影无踪,起初他还会躲避丐帮弟子,最后他只能无奈的放弃了,无论去什么地方都能遇到丐帮子弟。
更何况洪七公喜欢美食,而各大酒楼门前正是乞丐最常蹲点的地方,以求弄到点剩菜剩饭什么的,所以后来洪七公也干脆不再隐蔽自己的行踪,这也方便丐帮一旦发生大事好找到他,丐帮的那些长老没事也不会去请他回来。
襄阳城内,一间远近闻名的酒楼,号无忧居,这里可是层人士时常聚会的地方,常常食客如云,各种美味,珍禽鸟兽被摆餐盘,每一道餐最便宜也要数两银子,可今天悠久的香味却引来一位‘小贼’。
“嗯!……是醉酒花鸡和红烧鲤鱼的香味。”无忧居的楼顶,身穿灰褐色破烂衣服,黝黑的脸庞却没有一点灰尘,有些不整齐的胡茬,正是丐帮帮主洪七公。
洪七公闭了双眼,鼻尖耸动了几下,仅凭香味闻出了到底是什么食物,诱人的香味弥漫,洪七公有些顽皮的舔了圈嘴唇,咽了口唾沫,显得有些迫不及待了,随机翻身下楼,溜到了无忧居的后门,准备乘机从厨房顺走点什么。
一位小二刚刚从厨房端起一杯醉酒花鸡往外走去,一枚尖锐的石子便从其身后划过,落在了地面。
“谁?”小二迷茫的转头看去,四下一望,并没有发现什么人,当他再转过身来时,盘子的醉酒花鸡早已不见了踪影!
“呵呵。”偏僻的小巷内,洪七公一脸兴奋,迫不及待的撕下一只鸡腿便赛进了嘴里,“嗯……不错,不错,是鸡肉不是现宰的,味道还差了怎么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