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禽兽无意。
“但据我所知,施玉华不以武功见长,以你的功夫,足以对付他了,杀他是绰绰有余,却不知你为何要选择在皇宫里杀,还特地选择在陛下的宴会之上,这不是找死吗?”
这个问题,杜荷百思不得其解,他想过一切可能,然而始终想不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
公孙夜月答道:“那畜生易容的本事天下无对,当初我是意外的发现李崇煌的尸体,才知道那畜生乔装成了李崇煌,不然我根本找不到他的行踪。李崇煌是王侯之子,身旁有十多名护卫,都是不弱的好手。那畜生自己本身的功夫也不差,而且狡诈如狐,尤其是逃跑的功夫,更是一绝。想要杀他,只能一击而中,一但错失机会,上天下地将无从追寻。我的武艺对付那畜生不是问题,对付那十多名护卫也不在话下,但无法在对付护卫的同时也留住他。一但我刺杀失败,那畜生必然警觉,从而乔装成其他人消失在我的视线。”
杜荷再一次点头认同,自从得知有施玉华这么一个畜生后,他便四处留意此人的下落,以他之力尚且无法探知分毫消息,更加别说是公孙夜月了。
要杀施玉华,机会也只有一次。
此时此刻,他已经渐渐明白公孙夜月的用意了。
公孙夜月继续道:“我追随那畜生来到长安,暗中盯梢了半个月的时间,没有找到任何可趁的机会,甚至连面也没有见过几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得知李崇煌会参加陛下的宴会,而太子又广招异士为陛下贺寿。得到了这两则有用的消息后,我便打起了这方面的主意,在皇宫里执行刺杀计划既可以避免寸步不离的护卫也可以让那畜生放下戒心,是绝佳的机会。于是,本姑娘便利用师门剑舞在长安闯出名头,假意引太子的人注意,从而得到进皇宫的机会,有了这次刺杀!一切缘由,就是这样,你满意了吧!”
杜荷听悉原因,感慨一笑,从凉亭檐角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