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天微微眯起眼睛,仿佛才认识似的盯着眼前这个死胖子:“所以,你就故意要在杂货铺旁边开杂货铺?”
“嘘……”
罗大亨赶紧四下看看,忸怩地拧着手指道:“当时人家还没喜欢上妞妞嘛。要不然怎么也不会打她们家主意的。”
叶小天吁了口气,道:“你从一开始就想开一家这样的‘杂货铺’?”
罗大亨摊开双手,无奈地道:“不然怎么办呢?难道真开一家小杂货铺?那能赚什么钱呐,一个月赚来的钱还没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多。可是客栈、酒楼、妓馆、赌馆。全都有人开了,最赚钱的当然是驿路,那时它又属于齐木。我没办法赚过路商贾的钱,那就只好赚他们的钱了。”
叶小天佩服地道:“好主意!他们开设各种产业,都是为了赚过路商贾的钱。可他们赚来的钱怎么花呢?于是你就开了这么一家专门供本地富人光顾的‘大杂货铺子’,赚他们的钱?”
大亨拍手道:“不错!兄弟这主意不错吧?”
叶小天摸挲着下巴,缓缓地道:“我以前听说过一个故事,说是山里发现了金子,于是许多淘金客都跑到山上去淘金。可是淘金子辛苦不说,还有生命危险。最后还未必能淘到金子。
这时就有一个精明人,在山脚下开了个铺子,专门卖东西给淘金的人,后来许多淘金人并没有发财,甚至送了性命。这个开杂货铺子的反而发了大财。当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在黄澄澄的金子上时,他偏偏盯住了那些人的口袋。大亨啊,你跟他可有一拼啊。”
大亨开的的确是一家“杂货铺”,因为他不专卖丝绸,也不专卖茶叶,更不专卖珠宝,但他什么都卖。这不是“杂货铺”是什么?然而他只卖最稀罕、最贵重的东西,他的“杂货铺”不是开给普通人的,而是专向富人兜售奢侈品的,暴利也就成了必然。难怪他生意这么冷清,原来干的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