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知道,长发遮挡视线,在乱战之中是多么危险的事情,他可不愿意为一撮头发而命丧沙场。
为了能够活下来,他抛弃了读书人所有的“礼义廉耻”,为了活下来,他可以不要什么狗屁文人的气节。
他看到杨再兴挑落一名骑士,当即冲上去,一刀将那落马的骑士斩首。
身边的亲卫气势如虹,跟着杨再兴杀入战阵之中,那熟悉的气味涌入鼻腔,是鲜血的甜腻,是战马的腥臊,是战死者便溺失禁的恶臭,他们需要拼死,需要在肮脏的地面上摸爬滚打,有时候一脚踩在死者的头脸上,能将面皮踩开半边。
这种种回忆早已被他选择性地遗忘,他的眼中只有那染血的背影,只有那猎猎的角旗!
杜玦的刀没有太多的招式,直来直往,都是军中常用的套路,讲求杀伤,不拘一格,他的左手还有一面盾,这些都是落马步战才用到的东西,那的盾牌,便是维系他性命的最后壁垒。
杨再兴的勇猛毋庸置疑,双方骑军对冲之后,杨再兴是第一个杀透敌阵的,而后又领着杜玦等人,扭头杀了回去,对敌人形成了包抄的姿态。
这让人有些难以置信,三百人对付五百人,竟然还能够形成包围,实在有些违背常理。
然而骑兵对冲讲求的就是个势字,一番冲杀,能够留在马背上的,便是胜者,这一番冲杀下来,敌人的数量顿时锐减,杨再兴兜头再返杀,自然让敌军首尾不能相顾。
眼看着完颜宗翰也无法挽回颓势,眼看着杨再兴就要大胜而归,敌人的后方却传来一声鼓响,竟然又有一股骑军冲杀而来!
女真人的凶悍已经不容赘述,他们分毫不顾同伴仍旧在乱军之中混战,大股骑兵一上来就是骑射!
万箭齐发之下,无论是杨再兴部,还是完颜宗翰的队伍,都被蝗群一般的箭雨笼罩!
女真人果决狠辣,敢于拼命,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