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或轻于鸿毛。”萧贝感叹。
“你在说什么啊?怎么我一句都听不懂?这样,不如你就陪我喝一杯酒,就算你道歉了,怎样?”坤哥样子都快哭了。把这么多人叫来都找不回面子,那他还真的没办法在环市路混了。
“妈妈说,不要跟陌生人喝酒哦。”萧贝还是摇头。
“我哪里是陌生人,你看你知道我是环市路宋仲基,我们还相处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怎么会是陌生人呢?”坤哥解释。
“你这么讲这杯酒真的要喝了哦?”萧贝眨了眨眼,如果熟悉她的人就会知道,这是她要使幺蛾子的节奏。
“喝,肯定要喝!”坤哥眼看革命就快成功,感动的快哭了。
哗啦一声……萧贝直接把一瓶啤酒当着坤哥那一头黄油油的毛发倒下。
坤哥愣住了。
红毛愣住了。
就连那群被叫来的“群众演员”都愣住了。
这是什么场面?
我们这么多人都敢动手?
完全当我们没到啊?
于是,人群中的年轻人跃跃欲试,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都白拿坤哥那么多次钱了,就动手一次?
“啊——”坤哥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然后发出惊天大叫起来。
“你,你居然敢侮辱我?”坤哥湿哒哒的毛发全部贴在额头上,很是委屈的样子。
“不是你要喝酒的嘛,我是听你的话,怎么?生气了?要动手了?”萧贝一副怕怕的样子。
“动手,动手!价格翻倍!”坤哥真正怒了,纵横环市路多年,这一招屡次不爽,没有一次被拆穿的。这次不知道是碰到二愣子还是硬铁板。但坤哥还是选择试试。
终于,人群中汹涌,也有十几个年轻人真的敢动手的,不过他们都把刀子收了起来,怕真正杀了人那就完了。
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