怛罗斯之战战败后,汉文化再也没能辐射到西域,千年之后,这里已是伊斯兰。更为悲剧的是,怛罗斯一战,安西军精锐尽失,到了安史之乱的时候,封常清只能带着几万洛阳新募之兵去平乱。
河中之战,这次绝不能败!
现在跟着传旨人回去,无非是做个幸进之人,讨好皇帝,然后获得大量赏赐,住大宅子,娶几个老婆,荣华富贵。可是这样一个身份,想要有所作为,却是难上加难。而四年之后,就是安史之乱。
而现在,却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机会摆在自己面前,参与河中之战。有自己这个先知先觉的后世之人给高仙芝做参谋,安西军的胜算总是要更高一些。而且自己现在已经跟葛逻禄人打得火热了,自己亲自盯着他们,也能更放心一些。多保存一些安西将士,到时候安禄山造反,也就多一分平乱的力量。
还有另一方面的意思,大乱将至,只能靠武力平定。统领大军,征战四方,平定天下,正是萧去病最大的理想。这次跟随高仙芝征战河中,未尝没有向高仙芝学习怎么带兵打仗的想法;同时还可以建立功勋,作为日后崛起的政治资本。如果现在转身离去,不管此战胜负如何,萧去病都会有遗憾。
胜了,萧去病失去一次学习观摩的好机会,失去一次建立功勋的好机会;败了,萧去病会一直这样想,如果当初我不走,说不定就不会败,这会成为萧去病一辈子的心魔,一辈子纠缠自己。
萧去病许久没有回应,围观的众人都焦急万分,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
传旨的宦官也急了,面色变得相当难看,有些不耐烦道:“萧侯,接旨啊。”
这死太监的声音又尖又细,语调阴冷,听的人浑身起鸡皮疙瘩。萧去病一下被惊醒,抬头就看到宣旨太监那张阴阳怪气,满脸不豫的脸色,像谁欠了他几万贯钱没还一样。萧去病的火气一下也爆发出来了,你不高兴,我还不高兴呢。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