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的冠军。
网络系,每年都是计算机管理与科学学院的倒数三名,连代表学院参加全校篮球比赛的资格都没有,可想而知若是让陆经纬带领他们拿下五校联赛冠军,该有多么艰难。
每一场比赛,至少要用脚踢进去一个球。
在篮球比赛中,非故意踢球的话是违例,但是故意踢球的话就是技术犯规了,犯两次就要被罚下去,也就是说陆经纬在比赛中只有两次用脚踢球的机会,而且这两次必须有一次要踢到篮球筐里面。
用手打篮球都那么艰难,更别说是用脚踢篮球了,还必须保证踢两次就要中一次,这也太夸张了。
陆经纬虽然是武者,掌握着内力,还有着极为强大的身体素质,可是这不代表他打篮球就很强大,打架还差不多。
这一点儿,更难!
挑起至少三起比赛打架事件,弄翻至少一百人。
这要做到什么程度,才能让两支篮球队不顾裁判和观众打起来,想想那画面陆经纬就觉得太美,有种不忍目睹的感觉。
还有弄翻至少一百人,打了这么多人,自己恐怕已经被罚下去几百次了,这到底是打篮球,还是打人。
看着任务内容,陆经纬不由苦笑,但是再看看任务惩罚,手脚互换,是不是让他在一百五十天里用手走路,用脚吃饭,这样的生活过上一百五十天,陆经纬怀疑自己那时候会不会已经疯了。
难怪这个抽风任务会是四星级的抽风任务,难度这么大,影响力也不小,如果不是四星级的任务那真是没天理了。
后天就是五校联赛开始的日子,也是进行院系比赛的日子,留给陆经纬筹划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顾不得再想唐明月,陆经纬开始专心地考虑怎么做抽风任务17。
一个小时后,躺在床上的陆经纬脸上划过一抹笑容,看了看时间,已经快要十二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