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过着幸福生活。
老叟被他们两个缠得没办法,最后只好扭扭捏捏的说道:“我给鱼娘的忘情,里面掺了我的血。”
阮依依点头,鱼娘服下去的忘情,是赤红的。
“当年,我知道自己躲不掉升仙这一条路,为了不连累她,我就当着她的面服下忘情,还留了一颗给她。”老叟感叹道:“其实,她不知道,只要她服下那颗忘情,无论天涯海角,那里面的血都会将我唤醒……”
阮依依一听,更加糊涂。老叟是在服下忘情后过了快一千年的时间才真正升仙的,期间,他一直留在佛牙山,悉心教导颜卿他们三师兄妹。
假如鱼娘没有坚持一千年,在他离开没后没多久就紧接着服下那颗忘情,老叟恢复了记忆又能如何?不升仙,选择跟鱼娘继续在一起,还是抱着这团记忆升仙。
“唉,我说了你们没我聪明,还不信!当年,天庭逼得紧,要我快些升仙,我就想了个权宜之计,以培养接班人为由,留在佛牙山继续修行。我吃了忘情,成了无情之人,天庭便信了我的话,任由我留在佛牙山……那些日子,我总觉得心里空空的,总觉得我在等谁,可是……”老叟说到后面,不停的摇头感叹,再也说不下去了。
颜卿听罢,已是明了。
老叟以为,鱼娘会在他离开之后的两三年之内就服下忘情。这样,他就能利用这个时间差,骗过天庭,继续留在凡间。假如鱼娘在他原定计划内服下忘情,他便能恢复记忆,重新去找她,重新追求。他有自信,还能将她重新追回。
可是,鱼娘陷入苦情之中一千年,老叟只知道要等待却不记得等谁为何要等。熬了这一千年,最终还是升了仙,却没想到,鱼娘在阮依依的触动之下,主动服下了忘情。
事隔千年,老叟就算用再快的速度冲下凡间来找鱼娘,也没有全胜把握。更何况颜卿升仙之事,天庭盯得紧,老叟不敢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