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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安岑的往事(一)(1 / 13)

自从安岑当了组长后,她乖张的性格就收敛了很多,上课几乎不吃零食了,也不逃课了。

看来老师是用对方法了,安岑这孩子心眼并不坏,只是一直以来,所有的老师都不喜欢她,她每上一个班级,就会被所有老师警告,这样的待遇,如何让一个孩子对老师亲切起来?

但她和秦初的友谊始终没有进展,秦初不爱和人打交道,寡言少语,课间时间都是沉睡度过。

安岑只有每天早上见到他的时候,能唤上一句早安,这句早安是有代价的,那就是秦初的作业本。

秦初一直没有承认安岑是他的朋友,至于安岑要抄他的作业这事,他秉承无所谓态度。

渐渐地,班上的同学开始知道安岑的背景了,广州有名的政要子女,父亲是省第一医院院长,母亲是外交官,权与钱相交,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

成绩嘛,烂透。

而且她在学校的名声也不太好,极其顽劣。传闻她有六个发小,此七人天天腻在一块,到哪,人家都得给她们让路,就跟小霸王似的。

不过样子倒是长得挺甜美的。

而秦初的背景,至今无人知晓,只知道他爸是深圳一个重要人物,他现在住在广州二叔家里,二叔是广州响当当的人物,在广州商会里任职副会长。

安岑和秦初的友谊,一直停在借作业本的坎上,没有任何进步。

秦初是班级的名人,因为成绩优异。

安岑也是班级的名人,因为她的顽劣事迹。

直到这天,尖子班外来了一个穿玫红衣服的女孩,这个女孩在学校也是很有名的,有名的花痴病,天天穿一件枚红色上衣,头发盘得乱糟糟的,夹着12根枚红色夹子,满头的玫红。

这女孩有好几个外号,其中最贴切的外号叫火箭,原因是她骑单车的速度就跟火箭似的,从眼前一闪而过,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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