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点就行呗,往那里赶什么热闹?”萧星辰一看那么多人,就像闻到了难闻又成团的汗味。
土党参回头一笑,脸上堆满了奸笑。
这家伙!
“喂,哪位大哥,把洪门周三带走,我今晌免费请他!”那一家热闹的饭店门前,一个女子大声的喊道。
随后,那女子进了屋。
怎么像认识的样子?怪不得土党参要带着往这里赶呢!
萧星辰远远望去,有一个头发蓬松的人,穿的衣服的图案和自己的一样:一个猎人,举着猎枪,射向一头跃起的狼。
“洪门周三!”萧星辰一下子喊了起来!
本来,萧星辰对他并不熟悉。只是大家总是喜欢提他,所以,他在人们的印象中特别深。
洪门周三蓬头、黑脸、赤脚。
他一手拿着鸡腿,一手握着自己的鸡。
他的鸡不算大,但也不小。特别硬棒棒的拿在手里,上面油光光的,看上去就像烟薰的火腿肠一样。
“洪门周三,你走不走?不走我就把你鸡割下来了!”一个大个子光头吓唬他道。
洪门周三把鸡腿和鸡用左手抓着,右手拾起一根松树棒,便追了过去。
那大个子光头吓的撒腿就跑。
“你麻痹那熊样!敢惹我洪门周三,晓道你魂都没有了!”洪门周三又回到了这家饭店门口。他的口齿不是太清,但他是当地口音,大家勉强还能听得懂!
萧星辰一眼望去,这家饭店里清一色的都是男民工,连一个女客也没有。
那些民工一边吃着饭,一边眼望饭店里瞟。
这些民工都知道:洪门周三,你不犯他,他不犯你。如果他张嘴朝你要点吃的,你最好给他一点,要不的话,他会从自己的鸡上抓一下,再抓到你的菜里。你爱吃吃,不吃,他洪门周三吃。
“党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