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自己的兄弟们终将会在这场艰难的战斗取得最终的胜利,用敌人的头颅做为奠脚石,踏上军人荣誉的最高峰!
一百名重甲强兵齐地跨前一步,哗啦啦的铠甲巨响之中,重甲强兵们齐声用雄壮至极的吼声高呼,“格尔玛万岁!”
随后,鱼贯而出,在城洞之前排下了整齐的四排五列,一排二十人的整齐阵型!
他们已经列开了队伍,一百人,并不多,甚至相对于整个庞大无比的战场来说,他们就像是一粒粒沙子,左攥右攥不过那么一小把,而整个战场则是一片巨大的沙漠,仿佛随时都能把他们淹没进去,浸没影子了。
可是,如果这一小把沙子被岁月的霜刀剑雨炼成一柄长空之剑,深深地插在沙漠之中,就算再大的一片沙漠,只要这柄剑竖在那里,只要光线能够照耀在它的身上,光华,永远不可能被埋没,一旦出鞘,就将是震惊世界!
站在后方,吊而浪当地扛着一根粗大的原木桩子的荆老板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这一票最为精锐的兄弟,不住地点头。
以步对骑,对没有半点惧色,甚至,斜下里看去,每个战士的眼中都闪烁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无所谓与冷静,而不是一种新兵蛋子刚刚成熟为真正军人对于战争的狂热。
这意味着,他们的战斗素养早就升华了,升华成为一种超然物外的冷静与旁观,以旁观者的身份主动地参与战斗,别的不用说,就是这份冷静,也足以让他们在战斗中无往不胜,而为一柄出鞘的长空利剑!
“老板,他们好像,有高手!”
兰帕德实在呆得百无聊赖了,他的五百刀客们也一个个闲得难受巴拉的,也是的,打了这么半天,特战大队当中,弓箭手们早已经开荤了,用手里的利箭在全线四处开花,射得一群入侵的敌人们满地找牙。
而哈曼现在也正领着五百板甲大汉在南城门下面的重装巨镰手们死磕,打得那叫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