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方式,我愿意为这样的生活付出生命的代价。
或许我天生骨子里流淌的就是暴力的血液,或许我注定就应该成一个强盗,所以我一进入格尔玛便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种生活。
还是那句话,男人的生涯,在酒杯里,在马背上,在女人的肚皮上。兄弟,跟我一起干吧,喝最烈的酒,骑最烈的马,尽情地去爱你最爱的女人,尽情地向敌人挥舞你的刀枪,杀他们一个血流成河,男子大丈夫,在世上活一天就要快意恩仇,又何苦窝在这深山老林里在提心吊胆地等待着敌人的一次次进犯凌辱中过日子呢?
跟着我,永远就没人再敢欺负我们,永远都没人敢。
只要我们不干伤天害理的事儿,只要我们拍拍胸口问心无愧,,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咱们不能干的事情。这样的活儿法才是男人的活法。如果真到那时,我们建立了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格尔玛新秩序,谁再敢猎捕你的族人去贩卖,妈的,就让我们手里的刀子问问他们长着几颗脑袋!”
荆风最后的这句话煽动力太强悍了,让马里浑身上下又是一阵无法遏制的颤栗。
只是,他倒没留意,荆风说到最后已经刹不车了,顺嘴把自己也是个强盗的事实说了出来。
不过,现在这已经不是马里所关心的重点了,他关心的重中之重是,如果荆风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的族人们不再受人类欺凌的梦想就能成真了,而他也真能如荆风所说,过上那种无比血腥刺激的生活。
“大哥,啥也不用说了,如果女王陛下同意,我立即跟你走,二话不说。”
马里学着荆风的样子恶狠狠地喷出了一口烟雾狠声说道。
“拉倒吧,我忽悠你还行。如果去忽悠那个墨守成规的老女人,我还没那个本事。如果现在骗不走你,估计就没机会了。”
荆风心里一阵嘀咕。
“好男儿就应该当即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