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建虏,当时臣的抉择也没有错误,只是军中无饷无粮,朝廷没有银子。臣不知道如何打仗。”
“若是当时你有足够的银子,你可有把握打赢那一仗?”朱常渊又问道。
“自然,臣有十足把握,若是军中有饷银,军队无哗变。臣四十万大军只需死守辽东,不出一年建虏必乱,三年全辽可复!”洪承畴信心十足。
“对,朕也是这么想!”
朱常渊的口气蓦然凌厉了起来,“太祖皇帝时期,国家每年的赋税有四千万石之多,而到了崇祯末年,每年的税收仅仅只有四百万两银子,不足太祖皇帝时期的二十分之一,你可知为何?”
“崇祯末年。税收实际上并不少,可是就是收不上来!”洪承畴是大明帝国的高官,对于这些是了如指掌的。
“为何收不上来?”朱常渊又问道。
“农民破产严重,家中尚无余粮供养妻子老人,如何能承担朝廷赋税?”洪承畴是实话实说。
明朝的税收制度,沿袭历朝历代的作风,并不是按照全国的土地面积来收税,而是按照人头来收税。
举个例子来说,某农民家里有一百亩地,家中有八口人。
那么他交税的标准不是一百亩。而是八口人。他要负担的不是一百亩地的税,而是八口人的税。
这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如果每个农民都有土地自然不会有问题,可是如果某一家破产。家中的一百亩地全部都卖了出去,从此就没有了收入,可仍然要担负八个人的赋税,这就有问题了。
反过来说,那些大地主,比如河南康家。动辄占地十八个县,可是他们家又能有多少人?算你一百个人好吧。
可是十八个县交一百个人的赋税,这不是开玩笑么?
不是,这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事实。
这是明朝中期之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