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浪花一样,在这清冷的冬日极富动感。
“杀!”孙可望也不认怂,关键是他不能怂也不敢怂。
因为他是张献忠的义子,而且是长子,若是此时还没打就跑,结果就严重了,不但后面的部队自相踩踏,连义父攻襄阳杀明王的愿望也会葬送掉。
虽然不怂,可是当朱常渊的军队杀来的那一刻,这货还是有意无意的将马匹往一边拨开,避开直直冲过来的朱常渊,而是宁愿和他的部下冲在一起。
在孙可望的印象中,朱常渊勇猛无敌,乃是绝世无双的杀神,但他的部下,却不可能人人都想他一样可以以一敌百。
上次见面没打就跑,这次就算是我出师不利,也要咬下你们一块肉,给我后面的兄弟义父先去除障碍。
然而,当两兵相接之后,孙可望又绝望的发现,他错了。
不止是朱常渊本人,就连他那些部下,不但所有人都力大无穷,而且擅长厮杀,大棒子举在手中,一挥一舞,自己的兵士应声而到。
两百人的骑兵,进入孙可望的队伍中,就像是狼入羊群。
孙可望的兵士战斗力虽然比房县孙小凤强上数倍,但朱常渊手下的骑兵一则是在白天作战,二则是经验丰富,所以敌军和他们接触的时候差不多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一触即溃。
“杀!”朱常渊双手左右拿棒伸展开来,身子微微前倾,在战马上飞驰如同展开翅膀的巨鸟,所到之处,鲜血飞溅,脑浆迸裂。
当然,是敌人的。
“杀,杀,杀。”只有一条右手的张五哥,牙齿咬着马缰绳,右臂大力挥舞,同样是一棒子一个,将无数敌人敲落地上。
反观孙可望,几乎要绝望了。
他自己本就是那种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可是如今和一个小兵打起来还丝毫占不到半点优势,况且,即便是自己长枪偶尔能戳到对方的衣甲上,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