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韵站起来,快走几步锁了房门,然后落落大方的坐在沙发上,一双大眼睛直直的看着我,清澈的目光一尘不染。
我只好硬着头皮,脱了睡衣,换上了衬衫,好在不用换内衣,不然什么都被看光了。
秦韵捂着嘴巴轻笑:“书生,以后要注意锻炼身体啊,练出一身的肌肉疙瘩,那多有型啊……”
“又不用去卖,要那么多肌肉干什么?”
“谁说的,身体不够结实,将来肯定会累垮的……”
我眼睛绿了:“秦韵你跟冰茶、夏天在一起久了,都学坏了。”
秦韵抿嘴笑:“我本来就不好,行不?”
很快的,穿好了衣服,换上一套凌雪给买的西装,一套行头穿上之后,感觉异常之装b,这让我有些不舒服。不过,出了房间之后,凌雪和凌月、冰茶几个mm都眼睛泛光的说太帅了,这让我心里很舒服。
一觉睡了十多个小时,已然近中午。
凌月开车,别克商务上挤了满满一下人,颠簸着来到了一个我从未去过的酒店,据说是某个钱多得花不完的混蛋斥资建造的,酒店对面就是一排民工棚,还有破旧的住宅区,这种强烈的对比让我有些感叹,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没有然后了,富人更富,穷人更穷。
大厅里,远远的就可以看到孤坟端坐在那里,身侧,地狱火拎着半瓶可乐,哈哈笑着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当雪月的一群人走进去的时候,孤坟立刻站了起来,很正式与我握手。
我有些诧异,问道:“那么客气干嘛,还握手?”
孤坟不由一笑:“看你穿得那么正式,我也习惯了,不握手感觉手痒……”
“靠!”
我转身看了一眼地狱火,马上笑道:“这位英雄,你拿着半瓶可乐干什么?”
地狱火一愣,看看手里的可乐,咧嘴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