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巧玲死了。
她不想让女儿有一个杀人犯的母亲,所以她在安排好了女儿所有的事情之后,选择了自杀。
而她所能安排的事情其实不多,因为她没有太多的选择。
早上她给女儿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把她送到了学校。
然后花费了一上午时间,给女儿写了一封信,一张银行卡和一个电话号码。
信中诉说了对女儿的爱和不舍,她并没有说自己杀人的事情,只是告诉女儿,自己做错了一件事,而她的自杀,就是为了这件错事赎罪。
银行卡是她这几年来,所有的存款,她让女儿省着点花。
至于那个电话号码,是她儿时最好朋友的电话,不过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打电话打扰人家。
她并不担心警察会把女儿送到她父亲那,因为她父亲前几年就死了,酒后开车,死于车祸,好在那时候她和丈夫已经离了婚,否则生活会被彻底拖入深渊。
可是——
好像日子也并没有变好。
她没想到眼药水能把人杀死。
因为是在厨房工作,经常烟熏火燎的,所以会有滴眼药水的习惯。
那天也许是出于嫉妒、也许是出于报复、也许只是想要恶心一下对方,总之那天自己一时间头脑发热,直接把一瓶眼药水倒进了对方汤碗里。
不过于巧玲自杀,并未选择吞服眼药水的方式,她不想让别人怀疑到自己。
也没死在屋内,一方面是害怕吓到女儿,另外一方面是害怕给房东带来麻烦,她要是死在屋里,以后房子就不好卖了。
跳海前,她还主动给警方打了个电话,让他们代为照顾自己的女儿。
既然这个世界上有鬼,也许我变成鬼以后,依旧能保护女儿吧?她这样想。
然后她就毅然决然地走进了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