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努书坊

繁体版 简体版
努努书坊 > 我锦衣卫养象临时工,咋成权臣了 > 第十一章 洪爷

第十一章 洪爷(2 / 4)

犬是前任御马监秉笔家的,他怕洪爷坐地起价。他扯谎道:“啊,宛平一个土财主带着条狗进城闲逛。吃个饭的功夫狗就丢了。”

洪爷瞥了一眼面白无须的陈矩,又看了看陈矩使筷子夹肉时高高翘起的兰花指:“这人是?”

林十三答:“是那土财主家的小厮。”

洪爷面露不悦:“小十三你该晓得,洪爷我帮人有三不帮的规矩。没银子不帮、伤天害理不帮。最重要的一条,不说实话不帮。”

林十三在驯象所历练了三年,不仅学会了人情世故,更学会了撒谎时镇定自若的绝技:“晚辈说的是实话。如有半句假话,我愿在您面前吞粪自尽——蘸着大葱吞!”

大葱蘸粪是京城市井江湖里惩戒千门骗子手的私刑。

洪爷瞪了林十三一眼,又指了指陈矩:“他是宫里的人。宫里人的相貌、作派是掩不住的。我吃了小四十年的皇粮,什么人没见过。你说他是土财主家的小厮?”

陈矩不愧为巨宦高忠的心腹,反应极快:“我是自阉。在我们县于财主家讨碗饭吃。”

洪爷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来是自阉。”

阉割分为官阉、自阉。

官阉需拿得出五两银子,由宫内有资历的老宦援引,先在南城净身师傅小刀刘处签下“生死文书”,再动刀。

净身后一个月内若能活下来,再花五两银子请老宦当凭证人,立下“婚书”。把自己当成女人“嫁”到皇宫里。

自阉者则是穷得拿不出钱来的赤贫人家后生,胡乱拿镰刀把子孙根切了,等待二十四衙门广选。

自阉者,一个月内十不活五。活下来能够被广选入宫中的,五中只一。

这就导致大量自阉者进不了宫,沦落市井。这些人倒也不至于饿死,富户财主乐得收几个自阉者当仆人,享受下皇室待遇。

洪爷问林十三: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