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里面卖汽水和爆米花……”
程泽腮帮子咬得紧,眼中恢复几分光彩,直直望向老梁:
“我也要过那样的日子!我不想在旧厂街的泥潭里挣扎了!那几年,我不止帮老板打拳,还替他收账。
我烧别人的房子,赖账的断手脚,还不起债的,打成水泥墩子……您教拳的时候,跟我讲,旧厂街的烂仔像野狗,盼着当家犬啃骨头。
但想被养着,就要会咬人,下嘴越狠,越忠心,主子越喜欢。”
老梁轻轻叹息,绷紧的面庞松动:
“这是你做狗的道理,不必与我这个死瘸子讲。
我宁愿过得难一点,好歹能挺直腰杆站一会儿。”
程泽退回漆黑的阴影里,偏过头,没看那个手把手教自己抱架,站桩的跛脚男人。
他将话题岔开:
“老师。我见过阿时,他比我强很多。”
老梁点点头,好似清楚程泽所言意思:
“他认真读书,考进都市圈的学校,努力打工兼职攒钱,报我的补习班。学了打法,却没有去擂台争胜的念头……小时不止比你强,也比我强。
我学艺那会儿,师爷跟我讲,旧武中人气性重,就像胸口怀利器,遇事就拔,非要见血。
这是好事,也是坏处。我管不住,所以瘸腿,你忍不了,所以做狗。”
程泽嗯了一声,并不反驳:
“前阵子回到旧厂街,我总想着见老师一面。
这些年,跑船、打拳、坐牢、出狱,也没别人说得那么威风,也有让仇家追着砍好几条街的狼狈时候。
我啥都不怕,就担心死在外地,没人帮忙收尸。”
老梁用指肚搓着烟丝,放在鼻尖轻嗅:
“放心,我当年吃了不少你娘的免费早餐,真有那天,我把你骨灰盒送到常山墓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