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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他,不值得同情!(求月票!)(1 / 5)

因为取稿费的时候除了汇款单,还需要证明自己是自己,所以魏明需要本人持相关证件把钱取出来,然后再通过邮政寄回老家,让老魏再取一次。

麻烦是麻烦,可这时候也没别的选择。

工作人员看了好一阵,确定了《儿童文学》编辑部的汇款单是真的,又确定了魏明的户口页也是真的,这才开始办手续,态度明显不一样了。

等待的时候魏明无聊地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就看到了眯着眼睛冲自己笑的刘振云。

“哎呀,振云兄,又见面了,好巧啊!”

“小魏同学,你好你好。”刘振云颇为正式地跟魏明握了握手,这可是能赚稿费的文人的手啊!

“你来是寄信的?”魏明问。

“取钱,”刘振云特意补充了一句,“不过不是稿费,是家里寄来的生活费。”

虽然他每个月有22块5毛的甲级助学金,平时也节俭,应付吃喝之余还能有一些富裕,不过燕京大,居不易,买书交际也需要用钱,所以父母从牙缝里省出钱,每个学期还要给他和弟弟每人50块钱。

他弟弟和他一样都是78年考上大学的,在西南政法读书,未来的大法官。

因为50块钱也不是小数目,父母怕他路上遭贼,所以选择了汇款。

两人聊了两句,魏明的钱已经取出来了,他又掏出一个已经写好相关信息,里面放着照片、信和汇款单复印件的信封:“再汇个款,寄封信。”

见刘振云投来疑惑的目光,魏明解释道:“我手上的钱够用了,赚了稿费就想着寄回去改善一下家里。”

刘振云羞的无地自容,他比魏明虚长三岁,还需要靠家里供给,而人家都已经可以反哺父母了,这是何等巨大的差距啊!

现在对于魏明随便挑选专业这件事,刘振云再也没有多余的想法了,他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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