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特征。虽然精怪往往良善,妖怪嗜血残忍,可人类却将他们归为一类。妖怪杀人,他们会认为精怪也同样如此。但精怪救人,他们只会觉得这只是妖怪中的异类而已。
因此,若是妖怪的身份暴露,大部分情况下无论这妖怪是否嗜杀残忍,或是吞噬过人血,朝廷都会通报掌妖司将其抓捕。有些比较负责任的,则会审一审,问一问,确定对方究竟是精怪还是妖怪,有没有杀人再另做定夺。
可大部分的情况下,面对与妖怪别无二致的精怪,或是并未杀过人的妖怪,掌妖司的决断都出奇的一致。
杀了,不就好了?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绝大部分人的眼中,妖怪就代表异类,代表着动乱与杀戮。这种刻板印象比昆仑奴喜欢吃西瓜还要深入人心,毕竟昆仑奴现在属于非热销产品,但妖怪是真的热门制造机,啥坏事都能往她们身上推一推,而且还很容易契合妖怪的本质。
死人了?妖怪杀的,他们嗜血杀戮,路过的狗都得挨一刀。
人被吃了?妖怪吃的,他们就好这一口。
有人纵火?妖怪干的,他们现在吃熟食了。
有人造反?哦,这个可以是人干的,但肯定有妖孽作祟!
妖怪就像是大明的孙笑川一样,啥坏事往她们身上一放都显得格外理所当然。但是,这不代表他们本身无辜。毕竟吃人,是妖怪的本能。
可也有贪恋人世繁华,或因缘分有了人类情感的妖怪,选择归隐尘世之中,不展露自己的妖怪特质。就像当年的岑姝,亦或是现在的苏绣。她们心性善良,都不想破坏自己在人世间的幸福,都想忘记自己的妖怪身份。
可是,真的做得到吗?
苏绣看着沉默不语的众人,笑了笑,平静而淡然地说道:“如何?现在还想要救我吗?”
捉妖,是大明人心目中理所应当的事情。无论好恶,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