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喔。”看着铜镜里自己的模样,雷文笑着摊开手掌:“我的手艺还没有退步嘛。”
他换上了从前混迹于蒙恩城的衣服。
上身穿着紧趁利落的棕色亚麻衬衫,袖口收紧,领口微开,下身是一条宽松的白色亚麻长裤,脚踩黑亮皮鞋,看上去颇为潇洒不羁。
前庭头发抹上一层油膏,长发扎成短马尾,最精巧的还是用碳粉抹在鼻根的一小片阴影,使得本来凌厉的面孔柔和了许多。
要是第一次见面,任谁也不会将他和男爵联系到一起。
“小蜜蜂要开始采蜜咯!”
轻巧地踹开房门,雷文迈着欢快的脚步从政务大厅后门悄悄溜出了门。
太阳已经完全落下了山,政务大厅所在的“中央街”行人渐少,但“酒馆街”却迎来了自己最热闹的时候。
酒馆街也叫“佣兵路”,但其本来的称呼却是“采石场区”,因为临近鹰嘴山采石场而得名,本就是采石场矿工的集散地。
后来佣兵公会在这里开设了一家分会,又有许多佣兵流入流出。
无论是佣兵还是矿工,都是手上有钱的主儿,在结束了一天的辛苦之后总会想着将钱花出去。
大大小小的酒馆就在这条街上蓬勃而起,短短二百米长的一条街,竟然挤下了四十多家酒馆!
现在正是喝酒的时候,街上到处都是不差钱的酒客,一身皮甲的多半是佣兵和冒险者,穿着脏兮兮粗布衣服的大概是矿工。
还有许多人穿着整洁的亚麻衣服,显然是平时在闪金镇各个店铺里头帮工的。
“真是热闹啊!”雷文混在的汹涌人潮中,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人流就是财源,为了争夺客人,酒馆们也是各显神通。
有的是在招牌上弄花样,要么做得极大,三米高的铺面五米高的招牌,隔着老远就能够清楚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