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峰搞农业公司,大量租用田地,肯定要被划为商业用途,那就不允许留种。
但这对朱云峰来说有利。
毕竟他要留种的地方是在大明,大明那边现代法律管不到,那自然无所谓,想怎么留种就怎么留种。
如此一来,朱云峰也有足够的理由和借口每年大量购买种子和化肥。
而以现在的科技水平研发出来的常规水稻,即便留种后能保证至少三四年内不会降低产量。
他租个几万亩地,想办法弄个几万亩地的种子送到大明去,很快大明那边就能弄出大量二代种子,迅速往推广到南方地区。
只是他需要找到那种最先进最优质且没有加科技与狠活的常规水稻种子,这才是他要解决的问题。
其次就是大宗购买种子要遵守国家种子法办理经营许可证,用多少都要报备。
农业公司作为经营一方,购买渠道基本来源于种子公司。
而种子公司往往是县、市、省级农业部门的下属单位,比如他们县的种子公司就归属于县农业局。
想买多少是农业局那边说了算,这就要他去跟政府那边交涉了。
不过在朱云峰看来,这也不算什么大问题。
虽然要报备,但这世上哪有送上门的钱不要的道理?
事实上种子公司都是在做亏本生意。
朱云峰租个一万亩,却要三万亩种子,种子公司能扭亏为盈,傻子才不愿意干。
至于用途,基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反正都是为了县里发展做事,只要不违法,很多事情其实都是可以商量。
所以在朱云峰看来,种子的问题不算什么大问题。
完全可以以囤货为借口存放在仓库。
只要他把租地的事情搞定,县里巴不得他多买种子,给县里财政创造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