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头小利。
他在乎的,是想通过《青春前言》这么一个平台,打出《龙族》该有的影响力.
“这个价格,我接受,但是我有两个条件,其一,作品的全版权归属于我。”
“其二,你们不能干扰我的创作”
以千字八百的价格就想买断一位成名作家的文学创作?
这肯定不现实。
所以,对于江海的第一个提议,莫主编欣然接受,答应得非常快:
“这是自然,我们杂志社只享有作品的优先转载权”
只不过,对于江海提出的第二个条件,莫主编略微有些迟疑:
“不能干预创作?这.”
照道理说,杂志社为作品付出了稿酬,那他们确实享有一定的共同创作权。
在作品出现重大质量预警的情况下——
编辑其实是可以出面干预的!
要是不干预,保不齐作品烂尾,作者放飞自我,整出来一系列毒点恶心到读者.
那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到杂志的口碑?
有关于这一点,就可以参考金庸写出【小龙女被尹志平玷污】这一情节之后,愤怒至极的读者直接冲进《明报》,然后疯狂打砸
莫主编想要从中阚璇一下:“能不能商量一下?”
但对于这第二点,江海咬的非常之紧:
“如果伱们不答应第二点,那我就只能转投其他杂志社了.”
执拗不过,无奈之下,莫主编也只能是应下江海的要求:
“好,都依你。”
其实江海提出这第二点的原因,也非常之简单,正如他所说——
他可不希望写到一半,有人跳出来干预他的创作:
“你不能这样写,你这样写太毒了,读者会爆炸的.”
我的书,我想怎么写就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