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扔在脚下,然后笑着问道:
“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说说你是谁又来这里干什么,说的清楚,放你走,说不清楚,放你血。”
“......”
偷渡客吓坏了,他浑身颤抖的趴在地上,张口便是一阵求饶。
“别杀我别杀我,我不是来偷东西的,我是来找人的,我认识这里的矿工,我来找他帮忙,我们约好了时间碰面,但他一直没来,所以我就来看看!
真的,是真的,别杀我,求你!!”
确实是真的,程实皱了皱眉头,继续问道:再给你一次机会,我说过,说清楚些。”
“是,是,说清楚,我现在就说清楚。
我叫格尔斯,来自地表,啊不,来自地底,来自地底。
我是博美德人和远炉人的混血,我的父亲叫......”
“嘭——”
格尔斯话还没说完,便被李无方一脚踹翻在地。
“让你说清楚事情,不是让你在这里背家谱,我认识你爹妈有什么用?
还有你到底来自地表还是地底,都这会儿了,你不会想在他面前撒谎吧?”
李无方指了指程实,笑的灿烂,可这话一出,格尔斯吓坏了不说,程实心里都咯噔了一下。
什么情况?
这位搜查官看出了什么,还是说,他知道了什么?
在一位猎人面前,程实不敢面露怀疑,只好似有若无的瞥了对方一眼,心下微微提防起来,但耳朵依然竖起,听着这个恐惧到极致的格尔斯不断的为自己辩解。
格尔斯被踹懵了,他蜷缩在地上,不住地颤抖。
“我懂,我懂了,我是地底人,我出生在地底,但是几个月前,我通过代理之手的关系去了地表,成为了加思麦拉的市......流浪汉。
学者们掌权的城市真的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