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还是不满意。
离乡久了,不免变成本乡的异客。老家本就留不住人,同学旧交大多风流云散;留在本地的也已陌生,贸然联系只会尴尬。原本想探访本地庄寨,也因风雨作罢——其实还是“懒”这一字作祟。旧屋左近已成“古街”,家家都做了仿古的飞檐白壁,悬挑着红灯笼,入暝灯亮,与地面五彩的景观射灯上下辉映,不知今夕何夕。日中闲逛县城,高楼林立、街衢通阔、行人稀少,大不似少时那种车马寥落却人声鼎沸的光景。往日的小县城已经模糊了面目,成了低配版的fz市区。街头巷尾,驾着电动车飞奔的“三原色”(红黄蓝)骑士们,就是大家为何都不逻街的答案。这时就想起小时候,那些同样是把菜蔬、吃食送到各家门口的走贩们,不过却完全是别样的滋味。
头一个想起的,是给我送牛奶的后生囝。我几乎从记事起就每天喝一杯他家的牛奶,一直喝到初中。之所以说是“他家的牛奶”,是因为这牛奶真是他家的——不是什么品牌牛奶,就真是养了几头花白的奶牛。上小学时每天都能路过这个小奶牛场,看到奶牛慢吞吞地啃食绿色的青草和黄色的干草。他家里就每天挤奶、加热消毒,然后由他拎着一个大壶,给定了牛奶的人家,挨家挨户地送去。登高山处处是窄巷、陡坡和台阶,行不得自行车,只能步行,所以一般送到我家时,是傍晚五六点钟的样子。他的脚有些跛,一年四季又只穿拖鞋,所以脚步声特别好认,往往不等他敲门,我就捧着杯子,开了门等他。一杯奶五毛钱,倒出来时还是温热的。新鲜的牛奶有淡淡的糖味,喝完上唇会挂着一弧白,可见其稠。有时候家里没人,第二天便会倒上两杯。我先当着他面一气喝完一杯,再让他倒另一杯——这杯不着急喝,先放着,不久,凉了,就结出一层淡黄色的奶皮来,用筷子挑起来单吃,格外香浓。后来渐渐的,各家各户门上都钉了不同品牌牛奶的小房子,穿着制服的送奶工每天会把一袋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