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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四 ,叶相:谁的孩子?(1 / 5)

……

临近年关,朝廷颁发了新的政令,内容是有关“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条。

其中包括对皇家的诸多限制,一一表明。

第一条:皇位继承。

这一条依旧是延续了从前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

下一句才是重点。

除嫡长子外,皇帝的其余皇子不再享有爵位特权。

对此,百官并无太大意见,甚至极力赞同,原本那些只会尸位素餐的纨绔王爷就令人深恶痛绝,现在没有爵位特权了。

哈哈……

大部分官员都幸灾乐祸,拍手叫好。

只是遭到了皇室的极力反对,不过现在大夏皇室的话语权几乎没有,尤其是太上皇,皇上已经重病在床的情况下。

贾敬把几个不听话的皇室王爷送去南洋留学之后再无反对之声。

第二条,皇帝权利。

皇帝养在深宫,不得随意出后宫,百官定期朝拜。

皇帝可以娶皇后一人,妃子四人。

内帑并入户部,户部需每年向皇室供银五万两,供皇室开销。

皇帝犯法将与庶民同罪!

第三条,内阁权利。

废除司礼监批阅奏折权利,凡国家大事皆由内阁商议决定,内阁有权利弹劾,并废帝。

内阁增加到八人,设左相一人,由宁王贾敬担任。

设右相一人,由吏部尚书林如海担任。

其余六人为大学士,辅佐朝政。

……

……

“好个贾敬,竟然……”

左相?!

他这跟做了皇帝有什么区别?

至于皇帝,居然不能随意离开后宫,跟羊圈里的羊有什么区别?

已经回到金陵的叶相看了朝廷抵报,狠狠地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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