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的技巧是怎么拉扯情绪,怎么让人一瞬间生气,让人一瞬间爽到。
总之这本书是我从小白文里学到的技巧的集中展示。当然,也没人指望能从一本名字叫做《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我被曝光了》的书里看出什么技巧来。人们只会在看到书名后扁扁嘴,说,这什么垃圾?就好像没人指望能在网文里看出文学性。
但是那些我都管不着。对于我来说,只要能赚钱的书,就是好书。
在写《红颜群》的过程中,我的经验逐渐丰富,我的市场嗅觉不断增强,我曾经的能力也在复健当中逐渐回到身上。而且我对网文越来越了解了。
在《红颜群》写到后期时,我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当那一章的标题想出来的那一刻,那一章会有多少追订,我就能大致估出来,是涨还是跌。我每次都估得很准。
一本小说,有骨,有肉,有灵魂。
骨是小说的结构,肉是小说的皮相,灵魂则是小说的精神内核。
《红颜群》骨是小白文的骨,肉是小白文的肉,唯独灵魂是我自己的灵魂。
所以写它的过程中,我一直有点痛苦。因为灵与肉不匹配。
我觉得这种痛苦是必要的。因为我就是网文小扑街的水平,在学习一个新技能的时候,往往就应该是痛苦的。
《红颜群》完结后,我打算以我自己的肉写一篇小说。这样能让我舒服点。但是那些肉我已经丢了很久了。
我开始翻我以前的草稿,然后找到了一个尘封已久的开头,只有6000字,很短。它曾经为登上严肃文学杂志预备着,预备了很多年。
“王子虚的单位离他家直线距离不超过800米,步行回家用不了10分钟……”
我对它说,我把你发到起点去,好不好吖?
它摇了摇身子,不好。
我说,有什么适合不适合的,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