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日上三竿,李诺才慢悠悠的赶到县衙。
宋府距离长安县衙不远,之所以到的这么晚,是因为李诺刻意让吴管家绕路了。
他今天没有走宽阔的长安大街,而是专挑那些人少且僻静的小道。
这种地方,街使和禁卫都巡逻不到,最适合埋伏暗杀。
前后不过半个时辰,一个小小的第二境刺客,一次就能为他增加三十天的寿命,可比累死累活的审案划算多了。
这样的刺客,李诺希望多来几个。
他是这么想的。
冤有头,债有主,既然和自己的父亲有仇,那就应该去找他报仇,滥杀无辜算什么本事?
他一个傻子,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傻了十八年,没招谁没惹谁,变聪明没几天,就起早贪黑,不惜浪费自己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辛辛苦苦为百姓办实事,怎么都算得上是一个好人吧?
好人就该被人拿枪指着?
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真正的义士,应该有正确的是非观。
那些报仇不找正主,只知道滥杀无辜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凡他们敢跳出来,他抓一個判一个。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最重的判!
或许是这些日子法家的典籍看多了,对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为修行的特殊性,法家判案,向来是在律法规定的范围内,从重判处。
能判死刑的,绝不让罪犯活着,能流放两千里绝对不流放一千里,能判三年绝对不判两年,每一位法家强者的崛起,都伴随着朝堂的尸山血海……
当然,从重判处不是滥杀无辜,他们所杀的,必须是该杀之人,否则他们也不会有那么高的修为。
一旦出现了严重的错判,可能数年乃至于数十年的修行,一朝付诸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