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0年代以前,我国并没有固定的常设文学奖项,“茅盾、鲁迅、老舍、曹禺”四大文学奖都是在80年代才设立。
之前只有一些诸如“优秀短篇”、“优秀长篇”之类的临时评选活动,还是以报刊为主办单位,而且也没有奖金,只有一张奖状。
奖状甚至是邮寄,连颁奖仪式、宣传表彰都没有,评选结果只有评选单位和作者本人知道。
好歹在报刊上公布一下嘛,也没有。
没有设立文学奖的原因也比较简单。
一个是当年的文化普及率太低了!
农村普遍不识字,城里的也大部分不认识字,高小毕业字才认识多少个?却是“高学历”!
这种你让他去搞创作?
那时候如果要评奖,不过是一个小圈子的人关起门来自娱自乐,或者干脆拿野草当鲜花,有什么好评的?
另一个原因,自然是时间不凑对。
等到好不容易完成基本扫盲、建立起全民教育体系、有了点文化土壤,上过学的“知识分子”连去厕所都要找张带字的纸,……不是用来擦屁股,是阅读的,这次看完了下次还能接着看呢。
没成想突然来了好大一阵风,作家们都去下地体验生活,这一来自然更不会去搞评奖。
直到现在,还是什么都没有。
所有正经奖项的设立一定是为了促进某個行业的发展。
因此文学奖的设立,就是为了刺激文学的繁荣、选拔出优秀的作品和作家,同时扩大文学的社会影响力。
此时立国近30年,经过坚持不懈的扫盲和基础教育普及工作,使得认字的人越来越多,中学生平平无奇、大学生也屡见不鲜。
于是便造就了80年文学的极度繁荣。
这个时候搞一个常设文学奖出来,正当其时,也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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