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
这天是民兵春训的日子,一般来说,每次集训过后,都要修整一天,正好明天晚上放电影,就算是休闲了。
陈凡今天没有骑马,也没有带自己的皮包和猎枪,而是规规矩矩地和其他民兵一样,穿着一身普普通通的粗布衣服,身上绑着武装带,肩上扛着56半。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腰间多了一把ppk。
这东西他几乎从不离身,主打一个“以防万一”。
毕竟后世对这个年代的记忆,其中就有“治安不好”这一块。万一要是碰上个持械坏人,他就可以用小手枪反击,说不定还能立功。
肖队长却对他这种态度嗤之以鼻,他的原话是,“孤峰县公安局治下连续三年没有接到过一例案件,你天天拿个小砸炮,想破纪录还是怎么滴?”
听到这话的时候,陈凡的眼睛都是直的。
连续三年没有一例案件?真的假的?
然后张文良就给他解释,“一般情况下,邻里纠纷讲究‘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队,只要不出大案要案,比如抓捕敌特、人命案那种,否则是不会去麻烦公安的。”
陈凡一听就明白了,小偷小摸的案子,本村人都习惯了内部处理。如果是本地人犯案,那是一种处理方式,比如罚他义务劳动之类的,或者让他老爹领回去拿鞭子抽,如果是外来人……其实这个外来人也“外”得不远,几乎都是本公社或相邻公社的人。
对于这种,抓到之后就是一顿狠揍,再吊起来饿他两三天,然后让他自己滚蛋。
报警?
不存在的!
当时陈凡还不死心,拉着张文良追问,“就没有流窜犯罪?”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张文良看他眼神,“流窜?你在说你自己吗?伱觉得你要是过来犯罪的,能跑得掉?”
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