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似乎合乎情理。
邓乐伶信了六成,但仍没有应承:“这件事我做不了主,要和我弟弟商量下。”
“好,不过要快。因为我在香江不会停留太久,下一步是去东洋考察市场,邓老板有意合作的话,欢迎随时打电话给我。”
沈威说话间,又拿出中英两份的版权合同:“邓小姐,《珍妮弗的复仇》这部电影你可以先摆在录像厅放映,这两份是我们公司提供的放映许可,可以保证你在香江的独家放映权,当做公司送给你和邓老板的见面礼。”
……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只要邓泽成的录像厅开始放《珍妮弗的复仇》,我们就可以起诉他侵权,对吧?”
翟远漫步在海滨花园外围的海滩,拿着大哥电话跟对面的沈律师说道。
不远处,周海玫赤脚踩在沙滩上,张开双臂涉水而过,红裙随海风拂动。
“冇错。”沈威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如果他们面对临检,拿出你提供的那份放映许可,就构成伪造政府公文罪,对吧?”翟远又问。
“是。”沈威继续回答。
同样是伪造的证明,翟远的电影版权是实打实拿到了港府影视处的放映许可,被公证过,就算哪天查出来造假,打的也是当初过审部门的脸,所以假的也是真的。
但是沈威给邓乐伶的那两份证明,虽然同样以假乱真,唯独没有港府的认证,真也是假。
另外,作为目前珍妮弗电影在香江的唯一版权人,翟远说他是假他就真不了。
你说是澳洲发行商提供给你的?人呢,找出来见识下。
就算找到沈威,他也可以表示自己根本没见过邓乐伶。
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我今天从白天到夜晚一直在骨场按摩,骨场的按摩女郎可以证明,你说我去过录像厅,是有监控还是有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