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拖着没有改注册地,其实就是等南亭工业园通过省里审批,方便直接将公司落地到南亭工业园。唐书记跟罗书记您没有提,汪兴民书记明里暗里跟我提好几次了。汪兴民书记同时也希望能将市县税返,更多拨给到云社镇使用。我在琢磨这么一个方案,不知道合不合适……”
“你说。”罗智林神色郑重说道。
“我说比如啊,比如说云社镇以九四年上缴税额为基数,接下来三年间,新增的市县两级税返,都以奖励的方式返还给云社集中使用。然后到九七年底时,再重新确定一个新的基数,基数以内的,以原有的比例在市县及乡镇之间分成,基数之外后三年新增,再奖励给乡镇——依次往后类推,我觉得可以极大增强乡镇发展经济的动力!”
分税制改革以来,江省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为主的地方返还或者说享有比例,市县以乡镇三级约占到总纳税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市、县两级各约占百分之二十,乡镇仅为百分之十。
相当于注册地在某乡镇的企业,每实缴一万元税收,乡镇财政大约能新增一千元的收入。
乡镇的产业发展本来就极为薄弱,没有几家成规模的企业,享有的税返比例又低,再加上工业用地划拨受限,交通及工业配套落后,都严重压制了乡镇发展产业的动力。
然而当下诸多极具地方特征的小微私营企业,又多发源于乡镇基层;毕竟规模太小,绝大部分小微企业,都达不到进驻市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的标准。
萧良提的方案是以某一年为基准,接下来三年新增的地方税收,都返回给乡镇,三年之后再重新订立一个新的基准。
这样既能保证乡镇发展产业经济的强劲动力,又保证财税权力最终还是集中到市县两级政府手里。
“你的想法真的很好,很有开创性,但是市里,你就不要打主意了,我也决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