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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宣德(2)(8 / 12)

负责乙亥案的于谦便被锦衣卫关押诏狱之中,被人里三层、外三层的看管起来。

他的这番举动,很快便让庙堂上的不少人明白了皇帝的态度。

除了在于谦主持乙亥案中遭受损失的部分官员、勋臣还在不断上疏请求治罪处死于谦,其余明眼人都收起了治于谦死地的心思。

四月,王回、江淮二人联合上疏新政,希望趁着国库充盈,将太学所研制发明的新科技和技术落实到军事、经济、民生中。

在奏疏中,王回与江淮二人针对当下的实际情况,顺应天下百姓和勋臣、文武官员及皇室的意志,建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本奏疏被称为“王惟中直疏”,而面对奏疏内容,朱瞻壑与朱祁钺思虑过后批准。

五月初六,新政改革正式推新,其中政策包括:

(一)整顿银行与金融系,发行七千万贯的建设、军事国债,开放银行借贷、抵押、投资等业务。

(二)对天下工业进行合理的调整,制定《工业法》来防止盲目竞争引起的生产过剩,从而加强了朝廷对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控制与调节,缓和日渐增长的阶级矛盾。

(三)加大农业化肥的生产与补贴,对百姓开荒的耕地给予三年不收赋税的政策。

(四)大力兴建铁路、官道、水渠、水坝等公共工程,缓和社会危机和阶级矛盾,增加就业。

(五)鼓励贫困百姓前往东洲、南洋、南洲、北洲生活,并给予他们每户二十贯的迁移费用,抵达迁徙地后拨给。

(六)对于迁徙海外的百姓,准许可以装备甲胄和冷兵器来保护自己的“开垦地”,但禁止使用火器,违者论罪处死……

三十六条新政涵盖了大明朝当下的方方面面,故此也被称呼为“宣德新政”。

政策宣布后,经过《大明报》等二千三百余家报纸宣传,很快就引起了巨大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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