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同时好好清理清理它们和沿海私盐。”
朱高煦开门见山,而夏原吉听后也皱眉点了点头,似乎觉得这事情有些棘手。
在洪武年间,大明的财政收入之中,盐税收入至少占据货币税收系统的一半。
由于百姓都要用盐,这种货物从来不用担心销量,因此在历朝历代都对食盐这种商品实行强力管控,而且对从生产食盐到最后的销售都有明确规定,大明也不例外。
早在至正年间,朱元璋就设立了盐法用以增加税收,以便获得充足的军饷,支撑自己争夺天下。
朱元璋设有专门生产食盐的灶户,为了保证食盐的产量,大明对于这些灶户的管理十分严格,一旦入籍,子孙后代不允许脱离户籍,每代人必须出一户来专门生产食盐。
他们生产的食盐只能卖给官府,并且严禁私自买卖,至于待遇的话,则是根据时间推移而逐渐下降。
洪武初期灶户的待遇是比较好的,刚开始产盐一引(四百斤)给米一石。
到了洪武十七年,将工本米折钞二贯,而钞价又大幅度下降,灶户生活入不敷出。
到了洪武二十七年,由于朱高煦建议暂缓发行宝钞并开始回收,因此灶户门的待遇改回发米一石,并优免杂役。
这种另类的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食盐的产量,但是却给灶户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而且也严重打击了这些灶户的生产积极性。
毕竟制一引盐需要大量的煤炭和木炭、柴火,而这些东西在江南价格不菲,一石米的价格根本不足以支撑制作一引盐。
在朱高煦看来,老朱的盐课、盐运制度十分不错,只需要稍加改动并继续保留开中法就足够。
“我想先接手盐课司和盐运司,然后改灶户为民户,专门招募制盐工人来生产食盐。”
朱高煦想要将生产源头把握住,只要他掌握了制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