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小贵族、骑士(能够成为飞骑的都是士子,武士也是)。
最后才是生活在最底下城里的居民们。
单凭这一点,乾达婆、波旬、湿婆就欣赏这个家族的血性。
沿路看着两边的商铺酒楼。
秦国大军大兵压境,让这里商旅少了大半,繁华的邯郸变得十分清冷起来,一个个没有客人的娼女骂骂咧咧,在各个窗户搔头弄艳。
“咯咯咯!”
一只长得格外雄武的公鸡欢快地张开翅膀,在污秽的小巷子里奔跑。
“小鸡别跑,坏人抓到你,你就要被拿去煮着吃了!”
一个一尺多高的女童,穿着破烂的衣服,浑身都是泥土,脸上还不知道从哪里沾染了草木灰。
小丫头一路飞奔,试图抓住公鸡。
但公鸡走位灵活,屡屡在小丫头伸手抓住前躲开。
一孩子一只鸡,在这个穷人居住的小巷子里显得格外欢快。
“这种地方居然能有一只拥有一丝大日之力的灵兽,倒也稀奇。”湿婆啧啧称奇。
洪荒灵气充沛、生机盎然,哪怕最差的地方,都能长有植物,无非是灵气多寡、纯度高低的问题。
天地不缺少吃的,万物都能活下去。
但这种贫寒之地,并不适合灵兽发育,正常情况下,这只灵智不低的公鸡,应该会离开这里,逃入其他灵气充裕的地方,这样才有利于它的血脉晋升。
“说不定它想要跑,但被这丫头给困住呢?”波旬笑着说道。
湿婆一看,还真是!
可怜的大公鸡明显想要奔向巷子外,眼瞅着光明就在前方。
结果被小丫头成功抓住。
“略略略,我又抓住你了,嘻嘻嘻。”
看起来只有一岁多大的小丫头高兴不已,用力抱着公鸡,还用小脸亲密贴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