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年1月21日,美国在巴黎和会中提出“关于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家的建议”,“犹太国一旦成为事实,国联就立刻承认巴勒斯坦为犹太人的国家”。1922年6月30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一项支持《贝尔福宣言》的决议。同时,在经济上开始渗入巴勒斯坦。
为扩大美国在中东的势力范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大力扶持犹太复国主义,排挤英国。1943——1945年间,美国国会通过了赞成在巴勒斯坦无限制移民和建立犹太国家的决议和宣言,但同时,也加深了阿犹矛盾。
“联大”巴以分治决议
1942年2月,英国把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处理。“联大”根据英国的要求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巴勒斯坦问题。1947年9月16日,联合国第二届大会成立了专门委员会进一步研究巴勒斯坦问题。1947年11月29日,大会对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方案进行表决,结果以美苏等国33票赞成,阿拉伯11国和古巴、希腊13票反对,英国、中国等10票弃权通过《巴勒斯坦将来处理分治计划问题的<第181号决议》。规定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于1948年8月结束,其后在巴勒斯坦建立阿拉伯国和犹太国;阿拉伯面积11000多平方公里,包括北部的加利利、约旦河以西地区和加沙地区;犹太国面积14000多平方公里(包括沙龙和加利利地区犹太人在沼泽中开垦出的部分土地以及内盖夫沙漠,用来安置欧洲的大量犹太难民);使耶路撒冷市成为联合国在国际政权下的独立主体,由联合国管理。
1948年的阿拉伯国家坚决反对联合国的分治决议,他们认为犹太人离开故地近2000年,阿拉伯人生活于此已近1300年,怎么能让出家园(以色列方面所说祖先在巴勒斯坦生活过巴勒斯坦就是其领土完全不成立,这只是其野蛮掠夺的一个借口),况且犹太人的苦难并非阿拉伯人造成(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