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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朝竟然严禁地方官娶当地女人当老婆(2 / 3)

此可见,朱元璋不仅制定了有关官员不得娶当地女人做老婆的法令,同时也制定了便于操作的处罚规定。当时的大多数官员恐怕都不会像贾雨村一样娶一个当地的女人做老婆。当然也有顶风作案的,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前程,一般都会有所收敛的。

朱元璋制定这一政策,来源于他一贯对贪官污吏的深痛恶绝,为此,他再作了开国皇帝之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反腐败措施,想方设法来预防官员贪污受贿,官员一律易地做官,并严禁在当地娶老婆就是这一系列反腐败的措施之一。采取预防为主,以减少官员贪污受贿的机会,便成为了朱元璋加大反腐败力度的最主要理念。

为了减少官员们贪污受贿的机会,朱元璋还不许官员们在当地买房。据《大明律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凡有司官吏,不得于现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这意思就是说,地方官员不准在当地购买住宅房产,包括别墅之类高档次的住宅小区。如果有违反的,一律摘下乌纱帽,并要被扒掉裤子,打上五十大板,所购买普通住宅也好,高级别墅也罢,一律收归国有。

清朝照搬并进一步丰富了大明法律,不仅禁止地方官员在当地买房置产,而且也禁止部队干部在驻地买房置产。明清两代的朝廷大概都想到了一处了:官员受贿的形式多种多样,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难以查清,既然难查清,干脆就不让他们在做官的当地拥有房产。不管是谁,只要在当地买房置产,就一律认定贪污,不但摘掉乌纱帽,而且还要打八十大板。

当然,不论是官员易地做官,不准娶当地女人做老婆也好,还是不许官员在现任地方买房置产也罢,并非靠一纸法令就能禁止得了的,不是照样出贾雨村这样知法犯法的官员吗?

朱元璋做皇帝时,反腐败可谓是铁腕绝招,但是他的后世子孙却不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以至于二百年后国破家亡。但是,朱元璋的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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