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的那些日子,我没有想太多,因为当初这样做的时候就想到了后果会怎样,我也知道,除非有人就想办我,不然我也可能无罪释放,也可能最多蹲三年。
如果认为我接近郭高调查取证,给许姐翻案,那是一回事,如果认定我就是偷拍,威胁,那又是另一回事,看怎么定性。
三个月后,开庭审理。
那天我还给理发,刮胡须,我毕竟也给当地做了不少贡献,我给看守所还捐过一笔钱。
被带出来后,我站在那里一脸平静,开始有些在意,时间久了,人就适应了。
“你说你接近高海是调查取证,给许总翻案,没有让他帮你在生意上行职务之便,你跟许总什么关系?”审判长问我。
“男女朋友关系。”我说后,对方说:“那会她还没有离婚,你们是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
“这个好像跟案件没有关系。”
“有关系,你必须如实回答!”
“如果你需要知道这些,我可以讲,我跟她很早认识,然后我们有男女关系,你也可以说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来我去了韩国,回来后,我听说她被人陷害,那我就想救她,我当时没有关系背景,我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认识高区长。”
“你完全可以通过正规途径表达诉求。”对方说后,我很无奈地说:“你认为现实吗?”
“为什么不现实?”对方也很认真地看着我。
我笑了笑,没回答。
“你笑什么?”他问我,我说:“你说的对,我应该通过正规途径表达诉求。”
“你们之间有没有利益往来?她比你大九岁。你只是因为纯粹情感要帮她?以你的身家,还有你经常出入娱乐会所花钱找女孩子……”
“我是逢场作戏,我对年轻的女孩子并不喜欢,我跟许悦是纯粹的男女关系,我们之间没有金钱利益这些。”